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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身障就業,政府可以做些什麼?

勝利觀點

這些年時常被問到一個問題,關於身障就業政府能夠做些什麼?我們先來瞭解目前台灣身障者的就業現況,最新一季的身心障礙者的人口統計是116萬人,103年勞動部的普查統計資料發現,身障者的失業率是一般人的3倍,勞動參與率不及一般人的4成,約聘性質工作是一般人5倍,平均等待一個工作的時間是7年。

我在這個領域30年的時間,看到民間的非營利組織持續不斷的努力嚐試,也許承襲了先民的奮鬥精神,台灣的身障者也展現出和其他國家不同的韌性,創造出許多不同屬性的工作樣態和形式,吸引很多地區的夥伴前來觀摩交流,政府公部門在90年開始關注並且把身障就業從社政福利的思維轉換成為勞政照顧的想法,是很關鍵的重要定位。

從這個定位開始,政府可以用更彈性而且多元的方法支持身障就業,舉一個例子,臺北市政府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將建國高架橋下的停車場空間,以委託方式交給非營利組織經營加油站,原本作為停車場空間也許為政府增加百萬元的停車收益,但交由團體經營加油站後,每年數億元營收創造的百名以上的身障者就業機會,穩定了百名以上的家庭,將身障者由被照顧者翻轉為生產者,並且無須編列任何社福預算,我認為這是政府部門可以思考的效益極高的社會投資。

再舉一個例子,5年前臺北市殯葬管理處將拜飯及販售業務以限制性招標公告,由勝利取得標案,設立了全國第一家開在殯儀館的全家便利商店,創新的營運方式吸引社會大眾和媒體的報導,勝利訓練組織的十多名身障團隊創造極高的營運績效與服務口碑,政府轉換思維以限制性招標,扶植了團體,創造身障者穩定就業機會,同時也一樣有標案的權利金收益,可說是一舉數得。只可惜該次標案結束後,政府為了追求更多的標案收入,限制了勝利非營利組織的續標資格,雖然創造多一點帳面的國庫收入,但換來的是只有1名身障者從事清潔打掃的所謂標案承諾,前後政策立場的不一致確實造成完全不同的執行結果。這是一個可以讓大家思考政府對於身障就業的態度和思維的案例。


撰文:張英樹 2018-08-12
資料來源:今周刊1130期/管理